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鹅城清风 3669 字 10个月前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发布时间:2023-01-31 16:38:31来源:惠州市政府办公室浏览字号:大|中|小分享到: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惠府〔2023〕6号   2022年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工程,推动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更加幸福国内一流城市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2022年,我市获评2021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优秀等次,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获评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高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摆在首位,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多次召开市政府党组会议,全面部署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推动各级各部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惠州落地见效。组织市领导示范带头到基层联系点,面向企业代表和基层群众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举办“学习党的二十大·惠州在行动”系列专题研讨班,利用惠州电视台等媒介平台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一把手”谈法治等系列专题活动,组建各类宣传队伍开展多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宣讲,迅速在全市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全力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惠州深入人心、落地生根。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主体工程全面推进,先后召开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有关情况报告,制定《惠州市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学法制度,先后组织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和消防法,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安全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召开全市执法队伍整治工作会议,认真做好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同时按照省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开展市县法治建设领域专项督察,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营造更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府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编制发布《惠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公布实施中央和省级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437项和23项,修订更新《惠州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依法划清行政权力边界。深化“放管服”改革,制定《惠州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清单》《关于提升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十项措施》等系列政策,出台《惠州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推行“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指尖办”“企业迁移省内通办”、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企业名称登记改革等多项改革举措,企业开办实现“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窗通取”覆盖全市,落实商事登记事项全部1个工作日内办结。创新“一个主体走遍惠州”机制,实现市域内建筑业纳税人跨县(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无需设立项目分公司或子公司。全面推进四级政务服务场所标准化建设,在全省首发《市、县(区)、镇(街)、村(社区)四级分级分类政务服务标准》,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超54万项,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满意度。全面深化“无证明城市”创建,2022年全市累计清理2127个证明事项,涉及证明材料数4074个,其中市、县两级直接取消证明事项材料的1614项,替代方式处理的2743项,有效解决“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问题。扎实推进信用建设服务实体经济试点工作,上线惠州市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融资贷款余额超1100亿元。开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政府机构组织专项治理,2022年我市政府机构失信被执行人已清零。依托“粤财扶助”平台推进财政补贴申领信息化,2022年共有超过2600家企业和个人成功进行线上申领财政补贴,涉及补贴资金2.75亿元。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推动解决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三)提升立法立规工作质量,以高水平制度保障高质量发展。不断加大政策服务保障力度,相继出台《惠州市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惠州市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惠州市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惠州市进一步支持服务业领域纾困发展的若干措施》等一揽子助企纾困政策措施,持续发力稳经济促发展。聚焦重点立法立规领域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地方性法规《惠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加快推进野外用火管理、城市养犬管理、校外教育服务机构管理、民宿管理、考洲洋生态保护和红色资源保护利用等立法立规工作。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建成全省首个地方立法主题公园,设立5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打造“立法直通车”微信小程序、市法规规章文件公示查询平台,进一步畅通群众参与渠道,架起民意“连心桥”。修订《惠州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政府立法各环节职责要求,开展《惠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惠州市罗浮山风景名胜区条例》实施情况评估,推动政府立法工作提质增效。修订《惠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2022年市、县(区)政府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38件。全市共办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核)、备案及征求意见等各类法律事务2935件;上报国务院、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市政府规章1件,上报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5件。  (四)坚持依法依规决策,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完善市政府党组工作规则,制定《惠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程》,落实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列席常务会议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政府合同审查提醒提示机制,督促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依法决策,从源头上保证依法行政。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和事前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事中跟踪反馈,实施后评估机制。2022年,市、县两级政府制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48宗、听证事项19宗,均依法依规落实决策程序。制定《惠州市行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支持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中发挥积极作用。2022年市、县(区)政府法律顾问机构共办理各类法律事务2812件,涉及项目金额上千亿元。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明确市、县、镇三级执法管辖权限,构建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加快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统筹协调、会商、业务培训、考核检查等制度机制,强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队伍建设,督促省下达的执法专项编制落地落实落到位。开展第一批调整下放执法职权评估,为继续完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和调整下放职权事项提供科学指引。针对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全市执法队伍整治、城乡管理执法领域“百日行动”等整治工作,立案查处履职不当执法人员11名,评查执法案件1740宗,发现和反馈整改问题664项,取得较好整治效果。落实柔性执法服务复工复产,印发《惠州市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出台市场监管、发展改革、文广旅体、民政等领域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减轻、不予处罚清单和依法审慎实施行政强制清单,合理细化量化城管执法、水利等领域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基准,确保行政执法措施的力度与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相当。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涉企“综合查一次”,减少执法扰民扰企。深化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全市220个行政执法主体上线应用省行政执法一体化平台办案,公示行政执法案件56783件、产生法律文书21.9万余份,实现行政执法一体化平台全覆盖。圆满完成广东省“粤执法”+“粤商通”非现场执法系统试点工作,全市上线应用非现场执法系统办理案件15066宗,领先我省其他地市。  (六)坚持统筹发展和社会安全,依法做好重大风险防范处置工作。坚持依法防控疫情,认真落实国家优化防控措施不动摇、不走样,修订完善《惠州市应对新冠病毒感染高峰医疗救治工作预案》,出台新版本《惠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汇编》,精准指导各级各单位依法防疫,实现了政策有序衔接、平稳落实,确保全市没有发生医疗资源挤兑,没有出现生活物资供应不畅等情况,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果。扎实推进统一指挥、上下联动的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完成 78 个乡镇(街道)的基层应急管理机构设置、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整合、市县镇村指挥平台贯通,打通应急管理工作“最后一公里”。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城镇燃气、经营性自建房、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应急演练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水平。加大对非法金融活动的排查整治,全面肃清“校园贷”,严厉打击“套路贷”“断头息”等违法行为,落实处置房地产领域“首付贷”“租金贷”等,依法依规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开展打击养老领域诈骗专项行动,排查养老服务机构及养老服务场所214个,为888名老人追回养老资金7773.92万元。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规范化建设,拓宽复议申请渠道,推行案件“繁简分流”审理模式,开展立案前速调,不断优化办案流程,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2022年全市审结行政复议案件1274宗,其中作出撤改类复议决定264宗,纠错率20.7%;调解结案427宗,调解率33.5%。做实做优公共法律服务,完善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市域通办”工作制度,积极开展基层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落实定期研判机制和“双月汇报”机制,2022年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498宗,法律帮助5420件;调解矛盾纠纷5478件,调处成功率为98.86%。认真落实助企纾困法治服务保障措施,积极开展企业合规体检,公证延时服务、“零接触”办证、上门办证等一系列“我为群众办实事”利企惠民活动。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成功培育5400名“法律明白人”持证上岗。打造“法治书屋+专题活动”新品牌,高标准建成9家乡村法治书屋,为乡村振兴夯实法治阵地。今年我市新创建全国、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分别为3个、17个。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坚持党的领导,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坚持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向市政协协商沟通情况,主动听取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208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00件,办复率100%。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印发《关于加强行政应诉促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通知》,制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指引》,全面推行落实败诉行政案件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度“双报告”制度,建立和落实行政应诉工作备案审查、行政应诉首办责任、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质效评议和问题通报等工作机制,推动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逐步达到100%。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行政执法司法联席会议制度,出台《关于改进行政执法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信访、复议、诉讼和12345热线的沟通联动机制,落实执法工作情况月报告制度,建立常态化案卷评查工作机制,发挥行政复议纠错作用,实施“一案一提示”制度,避免执法“一错再错”。强化审计监督,2022年审计查出违规金额3.39亿元,节省财政支出2.7亿元,向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主管部门移送处理事项19件。  二、存在问题  2022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发展不平衡,系统协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二是依法行政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事中事后监管、重点领域执法、行政执法规范化等方面还有待加强;三是市、县区行政执法部门行政职权下放需要进一步规范,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有待提高;四是法治专业人才力量不足,法治专业队伍建设与我市高质量发展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三、2023年工作思路  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就法治建设专门章节论述,对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作了专门部署。下来,我市将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及市委全会精神,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抓实抓到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新论断、新要求、新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及省相关文件,牢牢锚定推进法治惠州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把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干事创业、管人治权、推动高质量发展,提高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水平,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以高水平法治政府助推更加幸福国内一流城市建设。  二是全面提高政府服务效能,打造保障高质量发展的营商环境。编制实施《惠州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入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准营、退出便利化改革。深化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建立配套的审批、监管等制度。认真落实各级惠企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畅通申报渠道,快速兑现政策红利。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设立“企业家日”,持续开展解决企业困难“直通车”活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真正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探索开展商事登记“智能审批”和“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改革,推广商事登记业务一网通办。推动更多政策优惠“送上门”,创新数字化赋能“惠帮办”服务,搭建群众、企业与帮代办在线便捷沟通渠道。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进一步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统筹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开展“无诉讼机关”创建活动,加强府院联动,从源头规范行政行为、减少行政纠纷。坚持“小切口、立得住、真管用”的原则,突出惠州特色和解决实际问题,着重加强产业发展、创新驱动、惠企纾困、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社会保障、环境保护、人才培养等领域的制度建设,提高政府立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和水平,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精准的制度供给。清理和废止有悖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认真落实国家、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避免因决策失误产生矛盾纠纷、引发社会风险、造成重大损失。深化“无证明城市”创建和告知承诺制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行非现场执法、包容审慎执法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进一步提高群众法治获得感和安全感。扎实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持续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推动政府层级监督与政法、纪检、组织部门协调配合,严防科学、正确、有效的决策因人为因素导致结果违法,损害党委、政府法治信用,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是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加快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合理调整镇街的执法职权,确保接得住、管得好,按照谁放权、谁负责、谁管理原则,加强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指导和监督,提升基层执法水平。进一步完善人员保障、经费支持向基层一线倾斜的政策措施,加快解决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服装、车辆等执法装备配备问题,保障基层有足够的资源履行执法职责。深入开展“八五”普法等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市民法治观念,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持续擦亮我市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品牌,实施公共法律服务提升行动,深化“三大平台、三大活动”机制,全面推动惠州城乡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为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效、优质、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  五是注重法治人才培养,强化法治政府专门队伍建设。加强市、县(区)政府及其部门负责法治工作机构建设,推动招录一批高素质法治人才,充实法治工作队伍。完善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库,做好政府立法人才培养和储备。加强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完善管理办法。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提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水平。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实施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切实提高法治政府建设人才队伍能力水平。  六是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完善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机制,建立推进依法行政暨行政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优化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运行,强化协调小组工作力量,落实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充分发挥协调小组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督促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职能作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巩固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成果,示范带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健全以法治惠州建设考评为抓手的责任督察机制,巩固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果,探索建立案例式指导督察制度,研究制定长效化的督察、通报、整治等制度机制。    惠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