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luobenjie 327 字 2023-06-08

关于《关于做好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中考工作的通知(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来源:惠州市政府官网 关于《关于做好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中考工作的通知(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发布机构:惠州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6-08 09:57   为进一步规范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相关工作,我市拟修订《关于做好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中考工作的通知》,并于2023年1月13日—2023年2月28日期间,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进行了意见征集及意见反馈。为了更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及建议,现于市政府门户网站再次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29日  二、提交意见途径    (一)通过电话方式反馈意见,联系电话:0752-2280733、0752-2261079。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请将意见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三)通过信函方式请将意见邮寄至:惠州市惠城区麦地路二号惠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邮编516001)。  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做好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中考工作的通知(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惠州市教育局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