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卡”行动抓获13名嫌疑人!

不再关注 608 字 5个月前

为严厉打击整治"两卡"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态势,不断挤压“两卡”违法犯罪活动生存空间,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2023年12月6日至12月12日,在市公安局反诈中心的大力支持下,仲恺公安组织警力,深入研判、重拳出击,连续抓获13名电诈嫌疑人,其中行政拘留+罚款4人,刑拘(网逃人员)3人,惩戒1人,教育训诫5人,有力打击了犯罪份子的嚣张气焰。

经查,嫌疑人杨某(男,28人,贵州铜仁人)、童某龙(男,34岁,陕西西安人)、何某(男,28岁,重庆合川人)、谢某昌(男,28岁,湖南湘西人)、张某丰(男,36岁,广东汕头人)、陈某松(男,22岁,广东汕头人)、张某(男,40岁,河南驻马店人)、陈某兰(女,19岁,云南保山人)、胡某平(男,30岁,四川巴中人)等人以出借、出售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及手机卡刷流水,为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集团提供资金支付结算帮助并从中获取好处费。

经核查,嫌疑人何某在陌陌上认识一名跑分的上家后,与杨某两人谋划介绍提供银行卡等支付账户给上家收取及转出涉嫌犯罪的资金,以此盈利。嫌疑人杨某在快手平台发布信息,收购闲置银行卡,共介绍了7人做“跑分”违法行为,非法获利500元,何某非法获利700元,两人对涉嫌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事实供认不讳。现已对何某、杨某采取行政拘留并处罚款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扩线中。

下一步,仲恺公安将持续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主动作为,勇于担当,以实际行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警方提醒

守好身份信息,拒绝出租、出借、买卖银行账户,包括银行卡、支付二维码。

1.加强防范意识

(1)妥善保管银行卡、身份证、电子银行认证介质等,拒绝出租、出借或买卖行为;

(2)不向他人随意透露银行卡号、账户密码、有效期、安全码、身份证号、短信验证码等重要信息;

(3)开通银行账户变动短信提醒,关注账户变动情况,定期检查账户资金交易明细和余额;

(4)不随意丢弃银行卡刷卡消费或使用ATM设备的交易凭条;

(5)不登录来历不明的网址、不点击手机短信和邮件中未知链接,不随意下载可疑APP;

(6)下载安装App或在第三方办理业务时,留意相关授权权限,仔细阅读相关协议和合同条款,审慎填写个人信息,避免重要信息被过度搜集或非法使用;

(7)不随意丢弃业务单据、ATM凭条、信用卡对账单和刷卡单据等交易凭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时注明用途,以防被人挪作他用;

(8)使用资金额较少的银行卡或开立个人Ⅱ、Ⅲ类户专用于网络支付。

2.及时注销不用账户

长期不用的银行卡和对公账户,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

3.主动举报

一旦发现买卖、出租出借手机卡、银行卡和对公账户等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4.买卖银行卡和对公账户等行为涉嫌违法犯罪,可能涉及以下罪名:

(1)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2)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3)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

(4)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