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坑了!大家以后办卡要谨慎啊!!

包包宝宝 405 字 5个月前

太生气了!!今年7月份办了惠州江北丽姗瑜伽的私教课,按原价438元/节买的,还有25节课没上完,要去外地上不了想转出去,结果打8折都没人要,去找店主申请退卡,扬言:“我们这里目前没有人退款”“,关键是当时买课是签了合约的,人家说不给退就不给退,真是明目张胆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大家避雷吧以我多年的办卡经验,真的劝大家不要轻易办卡!!办卡前说的多好听,办卡后的吃相就有多难看!!!

科普一下: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第(六)项的规定,属单方面规定经营者对合同享有最终解释权和变更权,排除了消费者对其格式条款的解释权,构成利用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的违法行为。学员有选择放弃学习的权利,瑜伽馆在合同中规定不能退费是“格式条款”、“霸王条款”。

消费者在瑜伽馆预存的钱财并没有进行消费,瑜伽馆却不退款,这显然不合情理也不符合法律规定。作为消费者,我们有权知晓自己的权益,并且可以主动要求瑜伽馆或健身房退费,合法维权,保护自己的权益!

本来顾念着曾也算“熟人”一场,打算认亏,看到这样的“吃相”,现在只能走正规途径维权了!!坚决维权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