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停小区受损,物业该担责吗?惠州一小区停车起纠纷

惠州第一直播室 474 字 7个月前

邓女士去年在惠城区方直君御小区

花12万买了车库一角落车位

记者看到

角落三个车位连在一起

周边柱子多

车主需要把车向前开五六米才能停进自家车位

而前方是一个子母停车位

两部车随意停放

导致邓女士等三位业主停车困难

就在上个月

邓女士的车疑似遭到人为损坏

邓女士:

9月21号下午六点多钟接放学的小孩回来,我的车当时完好无损停进我的车位,晚上十点半出去我的车轮胎钢圈就挨到地了,整个车轮胎就报废掉了,车子也启动不了。伤口是在轮胎钢圈侧面,可以明确是人为用刀捅进去的。

邓女士向警察反映了情况,事后物业公司在子母车位后方安装了挡车杆,但子母车位业主却把挡车杆损毁了,物业无奈只能报警处理。邓女士怀疑,爱车轮胎也是被此人损坏,但没有证据,因此邓女士认为物业应承担车辆损失。

邓女士:

我进场车时完好无损,4个小时之后车就变成这样了。这是我花了12万买的车位,要给我一个说法。

惠城区方直君御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已多次约子母车位业主沟通,并向居委会和派出所反馈,最终没有结果。9月21日物业公司在子母车位后安装了挡车杆,也遭到破坏。就邓女士提出的“车辆受损物业担责”的说法,物业表示没有依据。

方直君御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车经理:

不能确定轮胎被刮是在停车场内发生的,每个月业主自有车位只收70块钱服务费,我们不承担车辆保管责任,业主车轮胎被刮物业赔偿没有依据。

针对此事,律师有何看法?

广东鸿浩律师事务所主任 贺鸿德:

业主车辆被他人人为损坏的,物业方应该举证,证明物业已经尽到了相应的管理责任和义务。如果物业无法举证,业主车辆被损害则应当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