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比国家法律利害吗?

hhy502 259 字 9个月前

我是一个离异十几年的女人,从领结婚证那一天就把户口迁入男方,离异后户口至今未迁走。因身体原因至今未再婚,也是因为身体的缺陷导致离婚的。那个人有头发想做光头的呢?相信大家都知道这个道理。

我是在2000年领结婚证,从我迁入户口至2022年12月份,村里的所有合法权益,权利我都享有。不知道为什么,在2023年1月份开始,将我在该村作为一个村民的合法权益权利,还有该村分红全部取消。。在此之前我没有收到任何通知,电话、信息。我在惠阳区工作,比较忙好少回去,也不知道谁是村干部,最终回复是不理我,叫我有本事去找妇联,打官司。作为一个合法的村民都是男女平等,是该村村民就应该亨有该村村民的一切合法权益。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无奈之下,我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想到在某年前,也是因为想不给我合法权益,我曾经也在网上信访过,村委干部因为怕事,当时就同意我继续享受村民该有的权益。这一次也同样网上信访,这次信访的回复内容:分红给你十几年,算是对得起你了,男方已经成家并且生孩子,根据村规民约就是不给你,讲的还有更多我不会用文字表达。当时我正在开车送货,来不及录音记录谈话内容。试问一下,我是去偷去抢去骗把户口迁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