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配建的学校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天鹅芳菲 150 字 5个月前

配建学校不合格,住宅小区不验收!惠州住宅配建学校新规12月28日起施行!

近日,惠州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制定的《惠州市住宅项目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将从源头解决这一问题全面规范住宅项目配套教育设施标准和流程,确保适龄幼儿、儿童和少年实现就近入学,《管理办法》将于12月28日正式施行。

《管理办法》明确要求配套教育设施需与住宅项目建设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分期开发项目应与首期住宅同步验收。配套学校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住宅项目不得办理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