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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合肥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通知
合房〔2023〕52号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发区建设发展局、巢湖市房产服务中心,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物业服务企业,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
为进一步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和活动,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合肥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合肥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3年10月30日